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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贴现会计核算           ★★★ 【字体:
应收票据贴现会计核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20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因资金需求,将未到期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面金额中扣除按银行的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后,将贴现余额付给贴现企业的业务活动。

  在贴现中,银行依据贴现率所扣利息称为贴现利息,企业从银行获得的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货币收入,称为贴现所得。贴现利息和贴现所得的计算公式如下: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所得=票据到期值一贴现利息

  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是其面值加上按票据载明的利率计算的票据全部期间的利息;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值就是其面值。

  在应收票据贴现会计处理上发生附追索权时,可设置“短期借款”科目,等票据到期,当付款人向贴现银行付清票款后,再将“短期借款”账户转销。如果是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由于票据到期应由银行负责承兑,企业不会发生或有负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可直接冲转“应收票据”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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