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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广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融资“罗生门”           ★★★ 【字体:
杭州广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融资“罗生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20

    一份杭州市下城区法院(2009杭下商初字第849号)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2008年4月28日,原告杭州广发行(授信人)与被告浙江永富(被授信人)、无锡中包铝业有限公司(下称“无锡中包”,担保方)、浙江贝斯特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浙江贝斯特”,担保方)、闻连华(自然人,担保方)、沈潜(自然人,担保方)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同》,约定杭州广发行向浙江永富提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授信敞口最高限额1600万元,贴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12个月;四位担保方为浙江永富履行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08年4月29日、5月28日、6月26日、7月15日,浙江永富先后四次以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形式从杭州广发行提取了共计1600万元,上述四张商业承兑汇票付款到期后,浙江永富未按约承付汇票款。

  据此,法院判决浙江永富归还杭州广发行借款16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各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由此可见,此案案情并不复杂:企业欠贷理应向银行还款、担保各方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合理合法,对此公正判决,被告应该没有疑义。

  但事实并非如此。

  作为第一被告的浙江永富,在法庭答辩词中出人意料的“爆料”: 1600万元贷款事实属实,但1600万元根本就没有给浙江永富;浙江永富与同案中的另外两个公司被告(即担保方)——无锡中包、浙江贝斯特,原本并不认识,是杭州广发行为了此业务而从中撮合、介绍的;杭州广发行和无锡中包、浙江贝斯特都是借用了浙江永富的授信平台,1600万元最终全部由浙江贝斯特实际使用;如要诉讼,银行应找浙江贝斯特。

  浙江永富还在庭辩中指出:这一案件中发生的融资贷款业务,是杭州广发行“格式化设计”的,杭州广发行不仅“设计”、还“掌控”了整个业务流程;浙江永富“被设计”成了本案的受害者。

  浙江永富指责杭州广发行“在没有任何风险提示的情况下‘拉郎配’进行组合和担保”,违规操作。

  一起普通、简单的融资贷款业务,为何演变成了一场被指责为“设局”、“设圈套”的复杂纠纷?这背后有着怎样的隐情?

  浙江永富总经理闻连华说,自己因参与杭州广发行的金融创新业务——“封闭式运作”的“供应链”,导致1600万元银行贴现款不能到期承付,被广发杭州分行起诉,最终被法院判输还钱,并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这一切他不能接受,而且他的企业和家庭因此“已被逼至绝境”。

  “在供应链中,我只是杭州广发行的一个融资平台,都是按照他们的要求在做事,1600万元我一分也没得到。”闻连华说,“现在出了问题,我们在法律上无逃避之意,但银行却不应将责任全部转嫁给我们。”

  2004年底,经朋友介绍,闻连华认识了当时的杭州广发行市场一部负责人Z.Z介绍说他们银行有一个融资新产品,推荐闻连华的浙江永富参加,并表示银行会提供“上家、下家贸易链”,只是利用浙江永富的贸易平台进行授信 ,这样就可以轻松得利。

  “哪有天上真的掉馅饼的?”闻连华说他当时就提出疑问,“但对方告诉我,别人已经在运作了,每个月的效益是看得到的。”

  随后,Z向闻连华介绍了参与这种“封闭式运作”的“供应链”的直接收益:企业参与能获利5%左右,具体根据银行当期的不同利率进行调整。

  Z还介绍了参与“供应链”的另一大好处:像浙江永富这样的小企业,通过这种“封闭式运行”,可以在短时间内提升企业形象及规模,销售额可从目前的6000万元提升到1个亿以上,上一个台阶,“在别的银行眼里形象大为提升,融资变得容易。”

  “你不是一直想贷款吗?”Z的这句话,对于“苦苦申请了两年都没有拿到一分贷款”的闻连华来说,具有极强的诱惑力。

  但作为商人,闻连华还是具有起码的风险意识:“那我们的风险是什么,有什么后果?”

  Z回答说“风险由银行把控,因为我们要收你们的服务费的。”

  此后,在Z的电话催问下,闻连华终于决定参加:“不参加不仅要得罪银行,更别想得到流动资金贷款 ;而参加了,既能得到封闭运作的效益,又可以跟银行搞好关系,拿到想要的流动资金贷款。”闻连华的考虑可谓周密又精明。

  闻连华在短期内迅速办理好了增资手续,银行方面也以最快的速度批下了“封闭式运作”的3000万元商票贴现授信和500万元浙江永富流动资金贷款。

  闻连华对自己当时的决定评价为“干了一件一举多得的美事。”

  此后,闻连华和其夫人又以个人名义(成为担保方)参与了这场金融游戏。对此,闻连华表示,这也是银行强行要求的要个人提供连带担保。

  “馅饼”如何演变为“陷阱”

  从2005年4月份起,浙江永富正式参与“封闭式运作”。截止到2008年7月“出事”,浙江永富三年多时间内,共参与了杭州广发行的三组“封闭式运作供应链”,一组赚了,两组赔了。

  “参与的第一组运作项目,公司确实获得了收益。”闻连华坦承,2005年4月,浙江永富以每个月500万元,6个月为一个周期向杭州广发行进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给终端企业,净利润近180万元。

  在第一组项目运作的后期,即2007年的8月份,杭州广发行又介绍浙江永富启动了杭州某橡胶制品公司(下称“橡胶公司”)为“终端”的项目,重新授信浙江永富额度为1600万元,从2008年2月末开始运作。

  “当初银行向我引荐该橡胶公司,并提出要把该公司引进到封闭运作中来的时候,经接触,我感觉不妥,便提出异议。” 闻连华对说,“但银行解释说,该橡胶公司在当地一知名企业里持有股份,并有土地抵押和政府的拆迁补偿,资金是有安全保障的,根本不用担心还不上钱。”

  运作了一单后,闻连华说他发现橡胶公司“不靠谱”,便再次向杭州广发行提出异议,表示要求退出和停止与该单位封闭运行的意愿,但杭州广发行没有采纳他的意见。

  与该橡胶公司的这一“封闭式运作”项目最终失败,原因是:终端企业、也就是银行资金的真正使用者橡胶公司,未能及时实现资金回笼,导致链条上的下一环节不能按时向银行承兑到期的商业汇票 ,从而最终导致银行不能收回最初贴现的资金。于是,杭州广发行在2009年5月6日,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浙江永富及其7个担保方(包括3个公司、4个自然人)偿还欠款本息合计人民币608.16万元。

  浙江永富参与的杭州广发行的第三个“封闭式运作”项目,是在第二个项目启动之后两个月,即2008年4月份。据介绍,这次杭州广发行介绍给浙江永富的贸易链终端企业为浙江贝斯特,给浙江永富的授信为1600万元。

  闻连华说,浙江贝斯特生产汽车轮毂,出口美国。在运作之前,杭州广发行相关负责人带闻连华等人考察了位于浙江嵊州市的浙江贝斯特。从表面上看,该厂规模确实不小,老板介绍说,生产形势非常好,出口任务忙,正在大规模的扩建,希望得到广发杭州分行的流动资金支持。

  “随后银行通知,安排我们从2008年4月份起以每个月400万元的规模、4个月为一个周期,启动了浙江贝斯特项目的封闭式运作。”闻连华说。

  但不幸的是,浙江永富参与的这第三个运作项目,也失败了。而杭州广发行也采取了同样的处理方式:将浙江永富及其担保方一起告上法庭,偿还本息合计1637.256万元。

  两个失败的“封闭式运作”项目,让浙江永富成了欠款大户——欠杭州广发行共计2245.42万元的银行贷款本息,并被法院判令欠钱还债。后又因未执行判决,今年4月6日,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了闻连华夫妇及公司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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