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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虚假股票咨询网站诈骗60万 4名被告被判刑     ★★★ 【字体:
设虚假股票咨询网站诈骗60万 4名被告被判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2-24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利用虚设的证券公司股票咨询网站诈骗60余万元的案件,以诈骗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吴美庆、陈长青、王金尺和陈德全11年6个月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四被告人共谋共同出资以开设虚假股票咨询网站,以高额利润回报诱骗股民投资的方法实施诈骗,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赃。在海口市,按事前分工实施了诈骗,吴美庆负责与被害人联系并为网站做广告,陈长青负责购买网站并负责维护和更新网站,王金尺负责给被害人账户存入“投资回报”和取出骗得赃款。

  当月,通过在网上发布的北京某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虚假信息,吴美庆取得了被害人余某的信任。吴以高额投资回报为饵要求被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余某则按其指示先后三次在银行以转账方式汇入了70余万元。其间,为了进一步诱骗余某,王金尺分四次向被害人返回“投资回报”7万余元。后四人将60余万元按事先约定分赃并耗用。

  案发后,公安机关抓获四被告人并追回赃款12余万元,被告人亲属退赔了6万元。

  法院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诈骗罪。吴美庆、陈长青、王金尺具体实施了诈骗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陈德全只参与了诈骗投资与分赃,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相关情节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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